今天也要数羊

咖啡加奶不加糖

我的猫成精了!


*第一人称



*孤独冷漠我x温顺娇柔布偶猫



——



望着冷清清的家里,想到朋友对我说的话,你一个人不觉得孤独吗?养只宠物吧,好歹能陪着你。



那就养吧。



下班之后,我去了宠物店。里面充斥着不同的叫声,我难得产生局促的情绪。要养什么呢?



热情的店主根据我的情况向我介绍了乖巧听话的拉布拉多,金毛犬。可我都不太满意。



直到听到一声细小微落的叫声。



它小小一只缩在角落里,以至于一开始她并没有发现它,白色的毛发,圆滚滚的眼睛……



就它吧。



——



我给它起了个名字,任言。寓意是给冷冰冰的家里添一缕人烟。



养这只小东西确实如店主所说的那样,听话懂事,我几乎不用废什么心思。



头一次犯了难,是为了给它洗澡。



我抱它进浴缸里,刚开始它还是乖乖的,任由我摆弄,直到我掰开它双腿要冲洗时,它开始挣扎起来,怎么都不肯让我再碰。



我皱起了眉头。不耐烦起来。



“要不你自己洗?”我扔下这句话就转身离开。



在外头抽了根烟让自己冷静冷静,只是一只猫,何必跟它一般见识呢,低头嘲笑,可真是越活越回去了。



我进去厕所看到眼前这一幕时,愣了一下。



任言费劲地用爪子搓洗着白花花的肚皮,看到我进来时,一边用爪子挡住私密的地方,一边可怜兮兮地望着我叫。



现如今的宠物店培养宠物居然培养得如此周到。听得懂人话就算了,连洗澡都能自己洗。



“咳。你……要不我帮你?”



“喵呜。”任言乖巧地点了一下头,不知怎的眼眶有些红。



我笨拙地冲洗着它身上的泡沫,它很爱干净,也不爱乱跑,只是乖巧地呆在家里,碰到一点灰尘都得舔弄好久。



终于洗好了。我用吹风机吹走了它身上的水汽。它的毛发又变得蓬松柔软了,甚至带着沐浴露的香味。



晚上,我睡得很不安稳。



感觉身上压着什么,还能听到几声猫叫,鼻尖也闻到了一股香味,很熟悉,可一时想不起是什么味道。



我突然惊醒。身旁躺着一只熟睡的小猫。



任言怎么跑到床上来了,我记得房间门有关上,这是我一向的习惯,不会忘记才是。



难不成现在的猫还会开门不是?



隔天我便在网上买了一个小型的监控器,怕任言真会开门的话会偷跑出去,也想看一下任言是怎么打开房间门的。



“喵呜。”任言跳到我的腿上,脑袋不停地蹭着衣服。



我把它的脑袋推开,我正在进行一个网上会议,不想被打扰。



可它又蹭了上来。怎么突然变得如此爱撒娇了。



“别闹了!”我不耐烦地低吼一句。



任言身子颤了一下,垂着头和尾巴,跳下我的腿往角落去了。



我抬头看了它一眼,继续会议的内容。



开完会,我揉了揉眉心,又看了一眼,它还在那个角落里缩着。



原来养只小宠物也不容易。



我进了房间,把门锁上。



——



监控器到了。



我趁任言白天熟睡时安在了一个隐秘的位置。当天晚上我如往常一样,只关上了门,没锁。



一觉醒来,我第一时间查了手机里的监控器内容。时间调到昨晚我进门睡那时。那时的任言躺在我给它买的小窝里。



时间进度调后。



再调后。



任言有了动作。它在窗户透过的月光下主见化成了一个俊美白发少年,头上还有一对毛茸茸的耳朵以及身后垂着的长尾。



经历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我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这一幕,心里的世界观科学观已经崩塌。



老师,你没教我宠物店的宠物还会变成精!



我稳住心神,深吸了一口气。



“喂,你想要养猫吗?嗯对。布偶猫。没什么缺点,它只是会变成人而已。”



除了收获了一句神经病一无所获的我不知如何是好。



我打算明天把它送回那家宠物店。



即使它温顺乖巧,也不是它成精的理由。



不知道是不是察觉到什么,今天一整天任言都闷闷不乐的,如果是往常,我可能还会上前摸了摸它,可现在我根本不想靠近它。



晚上我要进房间前,任言突然从小窝里蹿出来,前爪抱住我的腿,一直喵喵叫,似乎在乞求什么。



我推开它,不管它的哀叫声,进了房间。



我睡得并不安稳,恍惚间被一声声猫叫吵醒。



门外是一声声尖锐的猫叫,还有挠门的刺耳声。



我打开门。门外站着白天在监控器里看到的白发少年,他的声音随着我打开门那一刹那变得低沉不安。



我一声不发,只是看着他。



“喵呜,别不要我。喵……”渐渐的带着哭音,泣不成声,却又不敢靠近我半步。



“你听到了?”沉默了一会,我问他。



“我在门外听、听到的喵。别、别抛弃我,我会乖的喵。”任言哭着,断断续续说道。



——



我还是没有把他送回宠物店。



他从那天起就变得异常听话,没有在我工作时打扰我,洗澡时也会化成人形自己洗,扫地拖地洗碗他全会,不用我费心一点事。



只是我觉得自己变得不对劲了。是因为和猫精呆在一起,磁场会发生改变吗?为什么我工作时会看他在干什么,买菜时也会记得多买一条鱼,脑海中经常浮现他的面孔,在他被刀割到伤口时会紧张得手忙脚乱。



是吧。很不对劲。很不像我。连朋友也这么说。



经常冷着脸的我有一天也会笑了。



朋友那天严肃地盯着我看,“你惨了,你坠入爱河了。”



我?



我怎么可能会喜欢那只猫精!朋友可真是会开玩笑。我摇头否认了朋友的胡言乱语。



有天我应酬很晚,醉得一塌糊涂,被同事送回家。



隔天任言一句话也没说。我叫他,他只是转过头看我,也没像以往那样摇头晃脑地跑过来。我问他怎么了,他也没有理我,只是眼睛泛红。



我不知道怎么办。我也不会哄人。



于是我也开始一句话都没说。彼此之间沉默着。



到了晚上我要踏进房间时,任言拉住我的衣袖,说了今天第一句话:“不要抛弃我……求你。”他哽咽出声,泪水一颗一颗滴落在地板,形成一团水渍。



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说出这种话。但看到他眼含泪水,我的袖子被他紧紧揪住时,我的心不知怎么一时间跳得很快。



我握住他拉着我衣袖的手,“那你愿意一辈子待在我身边吗?”朋友说得没错,我确实是坠入爱河了,从小到大都不知爱为何物的我,对一只布偶猫动了心。



智者不入爱河。可我,不是智者,在这只眼里为我的傻猫面前,我甘为愚者。



傻猫拼命地点着头,眼泪没停,一直往下流。



我伸手抹去泪水,“别哭了。等一下有得你哭的。”



傻猫呆愣着没反应。



我轻笑着把他拉进房间,转身把他壁咚在墙,用身子圈住他,在他嘴角轻啄一下,又在他害羞得想伸手捂住嘴时,抓住他的手,手指伸进他的指缝,与他十指相扣。



然后再轻轻地吻了一下他的眼。我很喜欢他那双未染世俗,带着亮光的眼睛。因为这双眼睛时时刻刻装着我,也只装着我。



他克制不住地喵喵叫。



这一夜,我格外地兴奋和满足。



——



有个任言的小番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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